根据停留目的和身份不同,在格鲁吉亚可申请以下种类居留许可:工作、学习、家庭团聚、前格鲁吉亚公民、特殊居留许可、短期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投资居留许可、无国籍者居留许可等。
须递交材料,以工作居留许可为例:
1、填妥的居留许可申请表;
2、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3、格鲁吉亚移民签证D1或D2的复印件;
4、雇佣关系或商业活动证明文件(劳务合同或其他文件),如上述文件无法证明申请者的合法收入,则申请者须提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该账户在所申请居留有效期内的存款额不得低于格鲁吉亚最低生活标准的五倍;
5、3厘米×4厘米尺寸照片一张;
6、交费收据。
根据《格鲁吉亚国籍法》规定,格不承认双重国籍。外国公民可申请加入格国籍,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到申请加入格鲁吉亚国籍之日止已在格连续合法居住满10年;
2、掌握一定程度的格鲁吉亚语;
3、掌握一定程度的格鲁吉亚历史和法律知识;
4、在格鲁吉亚合法就业和/或拥有不动产,或在格从事商业活动,或拥有格企业股份。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格鲁吉亚总统可将格鲁吉亚国籍特别授予为格做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申请人须亲自或通过委托人向格司法部公共服务发展局或格驻外使领馆递交涉格鲁吉亚国籍的申请。
申请人亦可直接向格鲁吉亚总统府递交特殊国籍申请。
详情可查询格司法部公共服务大厅网站 psh.gov.ge,该网站初始页面为格鲁吉亚语,可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切换其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