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
持有前往马尔代夫的往返机票及酒店预定单(或旅费证明)的短期来马(30天内)中国游客可免办签证。如来马从事商务活动或工作,需提前办妥相应签证。
二、入境
入境时须填写电子入境登记卡(IMUGA,https://imuga.immigration.gov.mv/ethd),持有效护照、返程(或续程)机票、酒店预定单(或旅费证明),经移民局官员查验后放行。领取托运行李后,需经过海关检查,所有行李都需通过X光机检查,必要时海关官员会要求开箱检查。
三、常见签证种类
(一)旅游签证。所有外国人均可申请旅游签证。持旅游签证者严禁在马工作,如被发现,将被驱逐出境。
(二)商务签证。商务签证是发给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赴马从事投资、贸易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的人士。
(三)工作签证。工作签证是颁发给持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赴马工作的外国人要在抵马前办妥所有手续,否则将被遣返。
(四)依亲签证。依亲签证发给持有有效工作许可、 有效居留签证的外国人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孩子。此类人员可以持旅游签证入境后凭雇主同意信和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的英文译本改签。如未能在旅游签证有效期内申请改签,改签申请可能会被移民局拒绝,并被立即驱逐出境。
(五)结婚签证。申请结婚的外国人和马尔代夫人双方均要在外国人抵马前书面通知移民局说明情况。外国人抵马后颁发落地签证,一旦依马法律登记结婚,即可获得结婚签证。在马尔代夫国外登记结婚的,外国人抵马后先颁发落地签证,一旦依马法律登记结婚,即可获得结婚签证。一旦婚姻依法终止,移民局接到通知后即终止原外籍配偶的结婚签证。在此情况下,移民局会保证留给原外籍配偶充足的时间处理相关事务。
(六)特殊签证。颁发给从事人道主义工作;原签证已过期,因住院医疗需要继续在马停留;因司法诉讼需在马停留;马尔代夫居民与外国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如无马国籍,但需要在马居留的。
四、特别提示
(一)马尔代夫移民局对护照有效期要求不得少于1个月。但部分航司或转机第三国循国际惯例要求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请赴马旅行前仔细询问有关方面具体要求并检查护照有效期,确保未来最后一次旅行(包括回国)时护照的有效期符合要求。如果您换了新护照,请将新、旧护照放在一起使用,这样能完整地展示您的旅行历史,方便您继续旅行。
(二)请认真、如实填写电子入境卡,不要漏填。如填写有困难,可请乘务人员或他人协助填写。
(三)请配合移民局等部门检查,如实说明情况,保证顺利成行。对外沟通时要注意保持冷静、理智,避免出现过激言行。当移民官员对您入境意图、停留时间等有怀疑时,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四)入境遇特殊检查时,如语言不通,切忌随意点头应允或在文件上签字。可立即要求提供翻译或由亲友代行翻译。如被要求在文件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再做决定。如被拒绝入境,在等待适当交通工具返回时,应要求其提供人道待遇、保障饮食、休息等基本权利。否则,应立即要求与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联系。
(五)如您与中国使馆联系的要求被拒绝,或遇歧视性做法,请记下对方工作人员的姓名或工作编号,以备事后投诉。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将根据您的情况和要求,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提出交涉的权利,但无法保证您一定能进入马尔代夫。
(六)当您离境时,请提前两个半小时抵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更多信息,请访问马尔代夫移民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v.mv )。
中国驻马尔代夫共和国大使馆传真:00960-3010644;24小时领事保护紧急求助电话:00960-301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