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赴乌兹别克斯坦可免签停留30天,持其他种类护照需持乌方邀请函、签证申请表等材料在乌兹别克斯坦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乌方邀请函由乌境内的法人及自然人按照规定程序在乌外交部领事司办理。乌外交部领事司向乌驻华使领馆签发以邀请函为依据的签证确认函。赴乌人员签证申请表需在网上用英文填写,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签证申请表,贴申办人照片,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邀请函等必要材料送至乌驻华使领馆领事处。签证办理费用如下:
(一)一次入境:
停留期不超过7天为40美元,不超过15天为50美元,不超过30天为60美元,不超过3个月为80美元,不超过6个月为120美元,不超过1年为160美元。办理时每申请增加一次入境次数,费用增加10美元。
(二)多次入境:
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为150美元,不超过1年为250美元,不超过2年为300美元,不超过3年为350美元。
(三)旅游签证:
办理停留期30天的旅游签证费用为40美元。
(四)团体签证(5人以上成团,不包括16岁以下未成年人):
停留期不超过15天为15美元/人,不超过30天为25美元/人。
发放签证时,乌方还根据办理签证的实际支出另行收取规费,此类规费金额取决于签证办理地点,与申请人国籍无关。
二、中国公民可通过乌电子签证网站(网址:https://e-visa.gov.uz)申请个人旅游电子签证和团体旅游电子签证。个人旅游电子签证分为一次、二次和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不超过30天,停留期一律自入境之日起计算。个人旅游电子签证不得办理延期,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需在有效期满前离境)。签证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费用分别为一次签证20美元、二次签证35美元、多次签证50美元。团体旅游签证停留期不超过30天,费用为20美元/人。签证费用通过国际支付系统网上支付。台湾同胞请务必按照第一点规定办理贴纸签证。
三、乌方自2021年3月1日起对中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实行10日入境免签政策。免签入境的中国公民如由国际机场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任一航空公司返回中国或赴第三国机票。如由陆路口岸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航空公司离境机票。免签停留期限自入境之日起计算,入境时应向边防人员出示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离境时请勿擅自变更出境方式、通过陆路口岸出境。如因生病或航班取消等原因造成逾期滞留,可持相关证明在当地移民局办理出境签,乌方将视情决定是否免于相关处罚。
四、年满55岁的中国公民如随旅行团入境,可免签停留30天。
五、未满16周岁中国公民,如持有出国护照或生物识别旅行证件且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可免签入境,其在乌停留时间与陪同人员所持乌入境签证有效期一致,但最多不得超过90天。如在乌境内停留期间年满16周岁,应在乌内务部移民和国籍部门办理出境签证。详见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网站。
六、出入境时有边防检查和海关检查,请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排队候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