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4-13 09:41:20

一、 居留登记

(一)临时居留登记。外国公民在乌停留时间超过3天,如在宾馆等住宿场所下榻且该场所已在乌内务部注册,住宿场所应在3个工作日内为外国公民进行居留登记(从入境后第二天起计算,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计算在内);如在其他住所居留或就医住院,应于3个工作日内主动进行居留登记。居留期限与签证期限或在相应场所停留时间一致,登记凭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出境查验。凡在乌停留期不超过30天的外国公民,不论其持何种类型签证,均可在emehmon.uz网站上自助办理居留登记。如非在宾馆等住宿场所居留且停留期超过30天,需在入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域移民部门办理居留登记。变更住宿场所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居留登记变更手续。持有居住证的外国公民离开常居地赴外地时,仍需办理临时居留登记。

(二)长期居留登记。外国公民须持乌内务部签发的在乌居住证才能办理长期居留登记。

(三)以下情况免办居留登记:应乌方邀请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持联合国护照者;未满16周岁的儿童;来乌不超过3天即出境者;到访乌不同城市且每地停留均不超过3天者,但出境时必须提供相关住宿或机票、火车票凭证以便检查;持投资类居住证的外国公民。

(四)注意事项:驻乌使团及新闻代表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居留登记在乌外交部办理,乌向上述人员发放相应证件并据此在其护照上做相应备注;凭乌邀请方的书面申请可延长外国公民居留期限,但不应超过其所持签证有效期;未按规定办理临时居留手续将面临罚款或限制入境等处罚。

二、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颁发对象为:年满16周岁长期居住在乌境内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士;依法在乌购置住房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士(住房价格按地区需达到10万至30万美元以上);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外籍及无国籍直系亲属;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外籍及无国籍配偶,且夫妻共同生活5年以上;由乌国家机关聘用的外国高级别专家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资额超过300万美元、在乌设立生产或服务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荣誉公民”身份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法丧失乌国籍从国外返乌者;在乌长期居住但未加入乌国籍或依法丧失乌国籍人员。提交申请表、护照、2张35×45mm黑白或彩色照片及其他相关文件。

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但不超过持证者的护照有效期。如需延期或换证,应在有效期满前10日提出申请。

三、国籍政策

乌不承认双重国籍。乌国籍政策采取出生地和血源相结合原则。乌国籍的加入或退出须经乌总统国籍委员会审批。申请加入乌国籍时须满足以下条件:已办理退出外国国籍;申请前在乌连续居住满5年(或与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结婚并共同在乌连续居住满3年);有合法经济来源;遵守乌兹别克斯坦宪法;国语水平满足日常交流需要。

申请加入乌国籍时须提交:加入国籍并愿在乌长期居住的申请书、申请表、个人简历、3张照片、退出其他国籍或无国籍证明书、健康证明及艾滋病检查结果、提供申请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在乌出生的文件或证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入籍审查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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