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入境

2024-04-17 11:18:44

一、签证种类及相关规定

丹麦为申根协议国家,持用公务和普通护照的中国内地公民,赴丹麦须办妥申根签证。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入境丹麦免办签证。根据丹《外侨法令》(ALIENS ACT)第40条,无论签证是否获得批准,申请人都应该提交丹方按规定要求的所有申请材料。

丹麦驻华使领馆目前已经授权VFS全球服务公司为丹使领馆的签证外包合作伙伴,负责接收签证申请和转交事务。申办丹麦申根签证的详细规定和联系办法请查阅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网页。

二、入境须知

入境丹麦须随身携带经丹驻华使领馆确认的有效的国际旅行保险单原件。如系商务团组赴丹,丹边防警察时常查验邀请函,并向代表团成员以及丹方邀请单位核实有关情况。请我访丹公民注意携带丹方邀请函原件、活动日程以及丹方接待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确保代表团每位成员均了解商务活动的有关安排情况。如发生入境受阻,请与中国驻丹麦大使馆联系(电话:0045-3946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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