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留政策
短期来捷克的外国公民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居住地址、短期签证的延期、申请离境签证等事务由捷克外事警察局具体负责。
长期签证的延期、长期居留许可的申请及延期、永久居留许可的申请及延期、欧盟家庭成员居留卡的申请及延期、居住地址变更申报等事务由捷克内务部庇护与移民政策局具体负责。
关于捷克居留政策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捷克内务部网站:https://www.mvcr.cz/mvcren/。
二、移民与入籍政策
捷克现行国籍法于2014年1月1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承认双重国籍。
2.父母一方为捷克公民的新生儿,在出生时自动获得捷克国籍。
3.外国人同捷克公民结婚,无法自动获得捷克国籍。
有关捷克移民与入籍政策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捷克内务部网站:https://www.mvcr.cz/mvc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