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留总则
(一)合法入境罗马尼亚的外国人可在罗境内停留至罗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为止。
(二)外国人在罗居留分为临时居留和长期居留。申请批准或延长居留权的目的须与颁发签证或上次延长居留权的目的一致,但罗公民的家庭成员和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申请延长临时居留权的情况例外。延长临时居留权的申请由申请人本人于居留许可到期前至少30天向居住地的罗地方移民局提出。
对申请长期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居留权、经济收入、医疗、住房、语言等方面有较高要求。
二、国籍政策
根据罗马尼亚《国籍法》规定,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罗马尼亚公民,无论儿童出生在罗马尼亚境内还是外国,均具有罗马尼亚国籍。
罗马尼亚承认双重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要求加入罗国籍,需年满18岁,在罗出生(或不在罗出生但在罗合法居住至少8年或与罗公民结婚至少5年),无犯罪行为,并掌握一定水平的罗语。获得罗国籍最终还需得到司法部下属的专门机构批准。
关于外国人在罗居留入籍的详细政策,请参阅罗移民局网站(http://igi.mai.gov.ro)、国家公民管理局网站( http://cetatenie.just.ro/vrei-sa-devii-cetatean-ro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