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入境

2024-04-19 17:07:19

(一)《乌克兰签证条例》于2011年9月10日生效。条例规定签证种类由原来的22种简化为3种,即过境签证(B)、短期签证(C)和长期签证(D),其中,短期签证入境最长停留时间为90天,且180天之内在乌累计停留时间不能超过90天。长期签证一般有效期为45天,需在入境45天之内赴移民局办理居留手续,请持该种类签证人员入境后尽快通过工作或邀请单位向乌移民部门申办长期居留卡。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赴乌免签,持照人在乌停留3个月无需登记,超过3个月须到乌外交部登记。持公务普通护照、因私普通护照者赴乌须申办签证。持香港特区护照可免签赴乌停留14天,14天以上须办签证。乌边防和移民管理部门对外国公民入境签证、当地居留手续管理严格,请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入出境及停留,避免出现入出境受阻、滞留被强制遣返、被列入限期不能入境名单等情形。

(二)乌方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因商务、旅游、探亲、文体科教交流、媒体等事由赴乌的中国公民实施电子签证政策。申办电子签证需由申请人在乌外交部网站(http://evisa.mfa.gov.ua)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照片和相关文件扫描件,提供电子邮箱地址。电子签证审批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申请批准后,电子签证(通常为一次入境有效、停留期为30天)将被发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如申请未获批准,申请人的电子邮箱亦将收到有关拒签说明。电子签证费用为85美元,申请时用银行卡在线支付。入境乌时,须将打印好的电子签证与护照一并向乌边防检查机关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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