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防疫

2024-04-25 09:48:21

一、主管部门及关税体制

肯尼亚税务总局(KENYA REVENUE AUTHORITY,KRA)下设的海关事务部(CUSTOMS SERVICE DEPARTMENT)是肯尼亚海关事务主管机构。2004年,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三国共同签署了《东非共同体关税同盟协议》,对外实行统一关税,对内则免税或执行较低的关税税率。

二、海关要求

1994年,肯尼亚取消了外汇管制,携带外币入境无金额限制,超过10,000美元或等值的货币必须在出入境前向海关申报。携带摄影器材入境的,通关时须进行申报。

肯尼亚高度注重野生动物保护,严禁携带、买卖和出口犀牛角、象牙、海龟等野生动植物原品或制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或过境者,一旦被查获将面临严厉刑罚和巨额罚金。限制进出口物品清单可查询肯尼亚税务总局网站(https://www.kra.go.ke/)。

肯尼亚2017年8月28日起全面实施“禁塑令”,在肯境内禁止使用、制造和进口所有用于商业和家庭用途的手提塑料袋和平底塑料袋,违反者将被处以1年至4年的监禁或1.9万美元至3.8万美元的罚款。入境肯尼亚请勿携带被禁塑料袋,在肯购物、出行及处理日常生活垃圾时也勿使用被禁塑料袋。

三、入境检疫

前往肯尼亚前,请务必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黄热病疫苗,并随身携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俗称“小黄本”)和《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小红本”),并在“小黄本”上签字,避免入境时被以“小黄本”未签字为由罚款。根据肯尼亚《植物保护法》,进口植物、种子、水果(水果罐头除外),需有肯尼亚植物健康监察局出具的植物卫生证明方可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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